1. 因於最後期限10/21(五)中午12時前未繳交〝場地借用單〞及〝計劃書〞,已用電話再次通知補交,還是未交,以下為111-1棄權練習時間之系隊:
女籃:休憩系
男籃:職治系、生醫系、財金系、數媒系
2. 總表上未填寫系隊名稱則為自由練習使用場。
※注意
1. 籃球室外甲場目前規劃為校隊練習、教學使用及有通過場地借用單來借場地的同學做使用,若當天無以上三者,則籃球甲場為自由練習使用場地。
2. 籃球室外丁場目前規劃為自由練習使用,並無抽籤暫借之紀錄。
3. 另外,使用球袋佔用場地及私下使用群組討論場地分配使用並非體育室規定同意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