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修正後「推動體育新南向政策-學校體育交流實施計畫」1份,有符合申請要件者,請於活動前3個月將相關表件及計畫函送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審查。

  • 2023-01-07
  • 王秀瑾
說   明:
 一、依據蔡總統於105年8月16日召開對外經貿戰略會談通過之「新南向政策」政策綱領及教育部「新南向政策-人才培育計畫」辦理。
 二、計畫補助對象及申請重點如下(詳如附件):
  (一)經費項目:依計畫實際需求審查後核定(經費編列請參考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
  (二)補助對象:
   1、教育部主管之各級學校。
   2、直轄市、縣(市)政府及主管所屬各級學校。
   3、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及中華民國學生棒球運動聯盟。
  (三)申請類別如下:
   1、學校運動團隊雙向交流。
   2、學校體育運動教學參訪雙向交流。
 三、申請作業:
  (一)申請時間:申請單位於活動前3個月將計畫報核。
  (二)申請期限:體育署將視收件情形辦理經費審查會議,申請日期為即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三)申請程序:
   1、教育部主管之各級學校、高中體總、大專體總及學生棒聯,函送國立彰化師範大學(以下稱為彰化師大)提出
     申請。
   2、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屬學校,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初審並排列優先順序後函送彰化師大提出申請。
   3、體育署委託單位/學校主動規劃之計畫,函送教育部體育署提出申請。
   4、申請單位應於線上管理系統登錄案件資訊,並於活動辦理完畢後上傳成果報告(網址:https://sasportnsp.ncue.edu.tw/project/)。
 四、雖目前新南向各國COVID-19疫情已趨緩,惟考量疫情發展變化快速,各單位辦理赴新南向各國交流案件時,應檢附相關防疫規劃,並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之出入境及相關防疫規定辦理,以維護各校師生之健康。
 五、檢附實施計畫如附件。相關資訊請洽彰化師大聯絡人:蔡青琉小姐04-7232105轉1967(E-mail:sasportnsp@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