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教育部發布運動發展基金辦理國際體育運動交流作業第3點及第5點修正規定(如附件),請查照。

  • 2025-01-07
  • 體育室
說   明: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二、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體育署國際及兩岸運動組黃專員,電話:(02)8771-1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