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明:
一、114年度適用賽事名單詳如附件。
二、本部為提供各學校更優質與方便的申請管道,於動滋網(https://500.gov.tw/FOAS/actions/Student114.action)。
三、申請方式:學生參與或觀賞本部公告之運動競技或運動表演者,由學校統籌於活動日1個月前,前往學生觀賽線上申請專區提出費用補助申請,核定補助金額依「學生參與觀賞運動競技或表演補助辦法各項經費核定基準一欄表」及本辦法第7條規定辦理。
四、結核方式:經線上核定之申請案件,應於活動執行終了1個月內,再前往學生觀賽線上申請專區提出補助經費結核作業,亦均全面採線上申請方式。
五、本案另載於本部體育署門首及其全球資訊網站[https:/www.sa.gov.tw/]網頁。如有疑義,請洽本部體育署聯絡人:李科員,電話:(02)8771-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