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臺灣體育運動暨娛樂法學會於民國113年11月23日與國立體育大學管理學院合辦「113年體育紛爭仲裁人訓練暨實務研討」,歡迎踴躍報名。

  • 2024-11-13
  • 王秀瑾
說   明:
 一、為提升我國體育紛爭仲裁學術及實務經驗,鼓勵有興趣擔任體育紛爭仲裁的人士及體育相關人士一同來瞭解我國體育紛爭仲裁制度發展與實務運行及日本體育紛爭仲裁的相關機制,期待透過互相交流,增加實務經驗。
 二、主辦單位:臺灣體育運動暨娛樂法學會與國立體育大學管理學院合辦。
 三、活動時間:113年11月23日(六) 上午9時至下午16時30分
 四、活動地點:國立體育大學國際會議廳
 五、報名資訊
  (一) 報名資格及報名費用:
 1.有意願取得體育紛爭仲裁人資格者:新臺幣3,000元整。
 2.本會體育紛爭仲裁人:新臺幣1,000元整。
 3.本會會員,無意願取得體育紛爭仲裁人資格者:免費。
 4.非本會會員、非本會仲裁人:新臺幣1,500元。
  (二)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3年11月19日(星期二)下午5時止或額滿為止。
  (三) 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https://forms.gle/L7jH93qNgsXCSktY6),請務必依照個人報名資格詳細填寫,並且完成繳費。
  (四) 活動訊息請詳見 https://tassel.org.tw/
 六、相關說明:
  (一)本會業經受教育部認可為體育紛爭仲裁機構,為辦理體育紛爭仲裁人名冊之建立,依「體育紛爭仲裁辦法」第五條開設仲裁人訓練課程。參加本活動並取得合格證書者,得經本會仲裁委員會審查通過後,聘請為本會之體育紛爭仲裁人,並建入仲裁人名冊(登記費另計),對外公告。
  (二)若有意願參加此活動,請參見所附活動資訊,並按所附連結之表單填妥資料,檢附相關證明進行報名。
  (三)有意願擔任體育紛爭仲裁人者,應符合以下資格之一:「一、依仲裁法登記之仲裁人並曾辦理仲裁事件者;二、曾任或現任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國內外大專校院助理教授以上,曾講授或研究體育運動相關科目二年以上者;三、從事體育運動事務十年以上具備體育領域專門知識或技術者」除符合第一類資格者可直接向本會申請並經審查通過外,符合其餘資格者需全程參與本次活動並於活動結束後通過評量,由本會體育紛爭仲裁委員會審查通過,方取得體育紛爭仲裁人資格。
 七、聯絡人:侯秘書 0979890129
 八、聯絡信箱: tasselsportlaw@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