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2學期各系隊籃、排球場地使用總表

  • 2018-03-09
1. 場地借用單及計畫書於03/21(三)下午17點前繳交至體育室,未繳交則該系場地停用2週,
該場地變自由場,停用2週內如還未繳交則該系整學期場地以棄權論。

2. 運動場地因避免攜帶飲料、食物等進入,須共同維護環境整潔,場地使用完請帶走垃圾。

3. 校級比賽或活動需使用該場地則該系暫停使用。

4. 各系辦理各項比賽如需使用其他系的場地,則先與該系協調好後再至體育室辦理場地借用
事宜。